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街能源新街一矿地面土建及安装工程(生产区)监理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300753,招标人为神华新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神华新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新街一井设计生产能力8.0Mt/a,井田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政府驻地阿勒腾席热镇西南约50km处,生产辅助区主要包括新街一井主工业厂区、东部风井区、其他场地等区域。
2.1.2招标范围:包括以下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监理主要职责为“三控三管一协调”。
包含但不限于新街一井生产区及其东风井、其他场地等区域所属地面建筑及安装工程,具体有公共辅助厂房及仓库(包含综采设备中转库、物资中转库、机修间、设备棚、大型设备存放库、普通配件库、材料棚、变电所等)、消防站、救护楼、矿井水处理、锅炉房、矿区外输水工程、压缩空气站与制氮站联合建筑、地面生产系统(包含矸石充填设施等)、安全技术及控制系统(包含充填泵站、灌浆防灭火泵站、缓冲池等)、综合管网、综合管廊、供电系统(包含电缆沟、矸石填充变电所、东部回风立井变电站、动力照明线网、照明系统、生产区变电所、应急电源等)、室外给排水及供热(包含给水系统、供热管道、生活生产及消防供水泵房等)、爆破场地设施、一井辅助厂房及仓库(包含无轨胶轮车库及保养间、无轨胶轮车库、无轨胶轮车棚、消防材料库、油脂库、危废间、氧气充填室等)、行政福利设施(包含任务交代、灯房浴室联建楼、门卫室、卫生间等)、场区设施(包含场区道路、硬化、围墙及大门等附属设施)、生活污水处理站、景观绿化工程、硬化亮化工程、配套工程、临时工程、管线改移、其他场地零星工程等。
上述范围的土建、安装等工程。具体监理工程根据建设单位管理需要,以建设单位下发的监理工程范围为准(根据管理需要,可能会有增减)。
因不可抗力、内外部政策变化、建设单位建设需求或其他原因,导致该项目未能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监理单位不得提出费用索赔,根据实际工程进度计算监理费。
2.1.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服务期:施工服务期约48个月(约1460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为2026年3月,实际服务日期以业主确认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准;保修阶段服务期限与工程质保期相同,因项目延期,监理服务费用不予增加,监理单位不得提出费用索赔。
2.1.5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神华新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1.6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工程质量等级最低为合格,积极配合开展工程创奖创优工作。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和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及委托人要求。
2.1.7安全要求:
工程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9年2月1日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新街能源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及政府部门、国家能源集团、新街能源公司相关要求。
2.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