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ECU顺磁氧分析仪系统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ECU顺磁氧分析仪系统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ECU顺磁氧分析仪系统(二次)
工程项目名称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ECU顺磁氧分析仪系统(二次)
项目概况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建设160万吨/年乙烯裂解及其下游茂金属聚乙烯、聚丙烯、SMPO/POD、EO/EG、线性α-烯烃、氢甲酰化和聚α-烯烃等18套工艺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系统包括原料罐区、中间产品罐区、产品罐区、动力站、空压站、循环水场、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全厂管网等。配套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火炬系统、化学品仓库、中央控制室、控制系统、全厂信息系统、电信系统、综合生产办公楼等。本项目的厂外配套工程有原料和产品码头,厂际管道,外供电接入外线等。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ECU顺磁氧分析仪系统(二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SHYC00889-XJ/01
发标日期
2026年03月05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境外货物不晚于合同签订后44周内在境外港口装船发货,境内货物不晚于2027年1月30日到现场。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公司登记注册证明(境外注册)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和签订合同),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如应答人为制造商所在集团公司内负责销售所投标产品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或其上级公司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
(5)应答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2)应答人如是境外注册公司,需是符合当地法律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需提供有效的公司登记注册证明。
3)本次不接受代理商。
4)集成商视为制造商。
4)应答人所投分析仪本体在有效期内的防爆合格证书,证书中应体现一区防爆、防爆等级不低于IIB T4,防爆合格证书应由NEPSI、CQST、PCEC、IECEx、ATEX之一或国家认可的其他防爆检验机构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