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公山镇补遗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50 日历天。”
现变更为:
2.3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80 日历天。
二、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现变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