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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南京市溧水区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傅家边-顶公山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LSSL2600320-01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溧水区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傅家边-顶公山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南京市水务局以(项目审批文号:宁水发[2025]3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溧水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性: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溧水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处,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溧水区
2.2 招标范围:理村河整治775米,中心河整治1327米,拆建联通涵1座,配套建设生产道路400米,草皮护坡1.35万平方米,对凤凰山、双尖山188公顷区域封山育林等。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5681400.00元
2.5 工程规模:理村河整治775米,中心河整治1327米,拆建联通涵1座,配套建设生产道路400米,草皮护坡1.35万平方米,对凤凰山、双尖山188公顷区域封山育林等。
2.6 工程类型:水利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或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
(1)
(2)条件之一:
(1)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