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关于遴选乐东黎族自治县“十五五”农村供水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遴选乐东黎族自治县“十五五”农村供水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乐东黎族自治县“十五五”农村供水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我局决定公开遴选该项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特发布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十五五”农村供水保障实施方案。
2.项目内容:编制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土保持“十五五”农村供水保障实施方案。
3.建设地点:乐东县。
4.资金来源:政府配套资金。
二、报名资格条件
1.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一证一照)的新证复印件;
2.编制单位需乙级资信证书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双方签名(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在该公司的社保清单(近1个月)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5.需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