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S110000A001043740001国能国华烟气余热深度利用项目及热力出线接口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国能国华烟气余热深度利用项目及热力出线接口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国能国华烟气余热深度利用项目及热力出线接口工程 已由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朝阳发改(核)〔2026〕1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国能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国能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电厂内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在国能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内新建烟气余热运营保障中心和热泵房及热网首站,新建总建筑面积约8956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74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7624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362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电梯、建筑节能及室外工程、设备基础及管沟等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