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县复新河流域水资源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25)监理标段公告
丰县复新河流域水资源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25)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县复新河流域水资源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江苏彭澈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江苏彭澈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徐州瑞?瞎こ炭萍加邢薰?荆?钅恳丫弑刚斜晏跫??侄苑嵯馗葱潞恿饔蛩?试醇八?肪匙酆险?喂こ蹋?025)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点:徐州市丰县。
2.2工程总体建设内容:对复新河流域内部分河道水系、闸站、道路以及水环境水生态进行治理等。本标段投资约2500万元。
2.3招标范围:丰县复新河流域水资源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25)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以及其他方面工作)。
2.4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5本工程监理招标为 1 个标段。
3、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① 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②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住建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③ 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拟任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总监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总监视为有在建工程)。
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总监理工程师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出具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阶段(通水、泵站机组启动)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3.3投标申请人业绩:投标人自 2023 年 4 月 1 日(含)至今,承担过工程总投资不低于1100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水利工程监理业绩含河道整治工程或闸站工程。业绩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工程竣工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须含签字表),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明(四方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以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三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金额为准。如果以上材料未能反映上述指标,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材料每页须有建设单位盖章)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上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否则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