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汽车集团重卡环保数据治理及分析项目公告
重卡环保数据治理及分析项目招标项目重卡环保数据治理及分析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汽信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中汽信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重卡环保数据治理及分析项目
2.2实施地点:天津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
2.4最高投标限价: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23年02月01日至开标当日的2个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提供合同的全部发票,发票需在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且为有效发票)。如出现发票与合同金额不一致,可提供说明。
6)类似业绩是指数据清洗类或模型算法类项目;
3.1.3人员要求:投标人提供一支完备的专职此项目的执行团队,专属核心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同时投标人需确保项目执行过程中核心团队人员及人员对应岗位保证不变(需提供人员简历。
投标人需提供含项目总监等不少于10人的项目团队主要成员2025年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