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塘湖水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监理答疑澄清文件
公告公示信息
高塘湖水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监理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高塘湖水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编号:czfygc202603-010)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根据近期滁州市地区项目都是要求总监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如:天长市和悦天宸住房项目监理(项目投资约120000万元,监理费约300万元)、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监理项目(项目投资约70011.09万元,监理服务费用约840万元)这两个项目,论项目规模来说,都比该项目投资额大,此项目总投资约17971.56万元,却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明显要求过高,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为: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如有在建项目,需在建项目所属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答:本项目涉及原水工程、厂区工程、配水工程等多个施工标段同步推进,施工工艺复杂、交叉作业面多、质量控制要求高,若允许总监同时在其他项目任职,将难以保障对本项目的现场履职时间和服务质量,不利于工程质量和安全目标的实现。本条执行原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建议将总监理工程师在监要求修改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依据和理由: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职业标准》规定,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且在同一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答:《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职业标准》规定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且在同一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因此,招标人(作为本项目建设单位)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总监在监项目数量要求。本项目涉及原水工程、厂区工程、配水工程等多个施工标段同步推进,施工工艺复杂、交叉作业面多、质量控制要求高,若允许总监同时在其他项目任职,将难以保障对本项目的现场履职时间和服务质量,不利于工程质量和安全目标的实现。本条执行原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资信标评审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描述,请问如总监业绩为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的全过程咨询业绩,且满足招标文件其他关于加分业绩的要求,是否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