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昌黎县引滦灌区水利运营项目-维修提升改造工程监理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黎县引滦灌区水利运营项目-维修提升改造工程监理已由昌黎县行政审批局以昌审批水建字【20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黎县农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昌黎县农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主要内容和规模:主要内容为
(1)渠道清整、衬砌3条,分别为引滦—分干、椹子支渠及稻子沟,治理总长13.638km,渠道衬砌长11.958km;
(2)建筑物共39座,包括水闸、农桥及渡槽工程,其中新建水闸2座,重建水闸8座,重建渡槽1座,重(改)建农桥28座;
(3)管理站维修加固4座;
(4)灌区信息化建设1项。
2.2 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昌黎县引滦灌区水利运营项目-维修提升改造工程监理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1.2财务要求: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扫描件。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