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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高淳分中心)南京高职园垃圾站及污水管网配套工程项目垃圾站变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GCFJ2600311-02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高职园垃圾站及污水管网配套工程项目已由南京市高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项目审批文号:高政服建投【2024】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高职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高职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垃圾站变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淳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职园西北角、基地西侧、北侧紧临古檀大道(三期)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垃圾站变配电工程,内容包括新建400kVA欧式箱变1台、电缆敷设、电缆排管、电缆沟施工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43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本次招标标段为垃圾站变配电工程,内容包括新建箱变1台、电缆敷设、电缆排管、电缆沟施工等,本工程电压等级10KV,总容量400KVA。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本工程电压等级10kV,总容量400kVA。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4、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根据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通知,换证前资质等级为:承装类五级(含)、承修类五级(含)、承试类五级(含)及以上资质;换证后资质等级为:承装类三级(含)、承修类三级(含)、承试类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投标申请人将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